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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05 18:45:03 发布

个人简历-阜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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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方案为做好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学院进人计划和相关考核办法均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进人考核过程在阜阳师范学院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将优秀人才选进学校。2.坚持空编进人原则。学院的进人计划要与学校编制数或岗位空缺数基本一致。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占编引进,其他人员劳动关系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3.坚持优化结构原则。学院鼓励高水平领军人才、工程背景人才以及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二、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进人计划编制、新进人员考核与推荐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实施。2.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学院完成应聘人员考核信息的整理、考核专家聘请、考核结果汇总等工作。3.校监察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学院考核全过程,处理招聘过程中申述检举等工作。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2.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占编引进,且优先录用,其他人员劳动关系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博士、教授起点学历不限,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起点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高考成绩应达到高考当年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3.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5.录用条件: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四、考核办法1.进人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监察处负责指导监督。2.评委:从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遴选不低于7人的专家组成考核组,其中校外专家评委不少于4人,要求副高以上职称。3.根据专业性质及报名人数的具体情况,考核可以采用面试、笔试、专业技能展示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五.应聘、考核流程1.报名:自招聘信息公布后开始接受报名,在未满7个工作日内报名的,视为期满后第一天报名。自开始接受报名之日起,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应按照进人文件要求的方式和规定时间发送电子简历及报名表。电子简历接收截止到学院考核前一天中午11:30。2.资格确认:通过用人单位考核与考核办公室审查的应聘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填写承诺书。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兼报专职辅导员岗位。博士、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和教授应聘教学科研岗可适时考核。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比例不低于1:3,紧缺专业不低于1:2,实际应聘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符合其他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转报其他岗位。3.考核评分、成绩公示和考察录用: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是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如有相同,以有效分数中单个分数高的在前。对于单独采取面试录取方式的岗位,若全部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均低于75分,学院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考核分数或专业技能展示低于75分的人员,学院 不予录用。最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者通过学院的考核方有被录取资格;入围多个岗位聘用名次的人员可选择岗位;入围人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六、相关事宜1.信息工程学院进人考核由学院单独组织、单独聘用。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申请报名情况安排集中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规定提前在网上公布。3.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上报学校审定拟聘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4.在学院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疑义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5.拟聘人员应当于学院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所需最终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届时未能提供证书、证明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6.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18年入职人员的考核;对高层次优秀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的考核考察,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尽可能简化程序。7.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8.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七、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邮编:236041招聘电话:0558-2596667(周老师)邮箱:2218783207@qq.com(应聘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